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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 11:15:15

最后4分钟双方进了三个球,恒大最终惊险地主场击败延边,拿到了很可能将最终决定冠军归属的三分。

恒大拿下了比赛,但是刘健最后时刻涉嫌手球的绝杀,却让恒大在赛后陷入舆论的质疑声中。

先来看看刘健的绝杀,到底是不是手球。

根据最近一次修订的足球竞赛规则,手球的判定,涉及到以下几个因素:

-手向球的方向有移动,而不是球向手的方向移动。也就是俗话说的“球打手”还是“手打球”。

-球员和球之间的距离(是否足够球员及时作出避让的动作)。

-手的位置与构成犯规没有必然联系。这一条修正了过去普遍的“扩大防守面积=故意手球”的判定。

-用手中物品或掷出的物品触球是犯规。

具体到刘健的这个进球,从回放慢镜来看,他的手没有张开,没有向球的方向移动。但是,他的动作似乎并不符合第二条判定依据:由于来球距离较远,还经过了一次弹地,从常理来推断的话,刘健应该是有充分的时间来调整动作、避免手碰到球的。所以,这大概率是一次漏判。

很多人说,误判是比赛的一部分,认了吧。但是,这场比赛足协安排了5个裁判,其中包括两名底线裁判。设置底线裁判,不就是为了最大程度规避禁区内误判的么?在底线裁判的眼皮底下,一个判定难度并不算特别大的犯规,何以就被漏过去了呢?

因为受益者是恒大,这无疑又加深了外界的质疑。

恒大冤吗?有点儿。许家印都已经是新科胡润百富榜中国首富了,我不认为恒大为了一座中超冠军要去特别打点裁判,许老板投资足球,要的是美誉度和商誉,比赛争议闹得沸沸扬扬,被人长期当话柄,就算夺冠也是检了芝麻丢了西瓜。

但是,恒大没有影响裁判的主观故意,不代表裁判就不会受到影响。裁判是帮足协干活的,里皮是恒大的面子请来,是恒大的票子支付上亿薪水的(虽然据说以足校的名义)。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只要这个利益关联存在,恒大与足协就注定会被置于各种放大镜和有色眼镜之下看待。

姚明当上中国篮协主席之后,就一直想方设法转让自己的CBA俱乐部的股权。因为就算他主观上不会为上海队谋“福利”,也无法保证裁判不会在潜意识里对上海队忌惮三分。恒大也是同理,但许家印不可能像姚明一样仅仅为了避嫌就把球队交出去。

很多人觉得请里皮入主国足,恒大得到某种程度的“庇护”,算是回报。我的看法正相反——这种“庇护”更像是恒大需要负担的额外的成本。道德成本。

平民球队延边昨晚的表现令人震撼,身价只有几百万人民币的斯蒂夫独进三球,在33天先后在工体和天体上演帽子戏法,作为一支保级区球队,延边的攻守甚至表现得比主队更有章法。

这样一支球队被疑似手球绝杀,尤其让人同情,因此也让舆论更一边倒。恒大2014年对申鑫时从裁判的严重误判中受益、间接力压国安锁定冠军的往事,也被拿来补刀。

最该骂的不是恒大,其实还是足协。

是足协在本身信用余额已经不足的情况下,接受了恒大“馈赠”里皮,为日后的各种争议埋下伏笔;是足协在已经引入外籍裁判的情况下,居然没有在这场关键比赛中使用,授人以柄;是足协为本场选择了两名来自上海的底线裁判,全不考虑避嫌上海上港——这其实增加了裁判在关键时刻(比如补时阶段)果断作出重大判断的决策难度,试想如果最后吹出恒大的好球,上港岂不要躺着中枪?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比赛。恒大得了三分失了舆论,延边滑向降级深渊,底线裁判形同虚设没了底线,至于足协的信用余额,已经欠费了好几个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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