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郡业主频维权 开发商起诉业主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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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郡业主频维权 开发商起诉业主解除购房合同

原标题:康桥郡业主频维权 开发商起诉业主解除购房合同

2年前,市民沈女士在兰山区北城新区阜丰·康桥郡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5年8月初,沈女士接到交房通知,收房时发现,开发商不能出具商品房验收备案等手续,沈女士拒绝办理交房手续。由于小区内存在违规建设、物业费过高、改变小区规划、车位所有权等问题,沈女士与其他业主多次组织维权。今年6月下旬,市民沈女士接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原告康桥郡的开发商要求与其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据沈女士介绍,2014年2月,她在阜丰·康桥郡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5年8月初,她接到了开发商寄来的《交房通知单》。买房一年多后,终于可以交房了,沈女士一家人非常高兴。

根据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期,沈女生如约前来办理交房手续。“在办理交房手续时,我发现开发商并没有出具任何关于小区房屋达到交房条件的证明和手续。交房前,我专门查过交房需要的手续,可是开发商不能提供任何手续。所以,我拒绝收房。”沈女士说。

沈女士告诉记者,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以及6个月的物业费,还要签署一个物业服务协议。“在协议中,关于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我提出了质疑,我认为根本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且损害了业主的权益,这也是我拒收房屋的原因之一。”

(阜丰·康桥郡违规建设 沈女士供图)

(阜丰·康桥郡违规建设 沈女士供图)

在交房时遇到的一系列问题,让沈女士对康桥郡小区的现状非常不满。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沈女士查阅了许多法律法规以及在交房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后来,我发现小区不仅没有综合验收备案就交房,一些花园洋房一楼占用公摊违规建设院子、物业收费标准无论软件硬件都达不到四星级收费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同时沈女士联合其他业主就小区存在问题多次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沈女士办理交房手续的交房流转单)

(沈女士办理交房手续的交房流转单)

经过沈女士和其他业主的努力,开发商对小区进行整改完善,并于2016年6月份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了综合验收备案等手续,作为业主可以放心的收房了。可是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开发商要解除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理由竟然是我拒绝收房。”为此,沈女士非常不解。

(房产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房产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明明是因为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我才拒绝收房。直到我接到法院传票,我才知道他们已经办理完交房相关的手续。后来我去办理交房手续,但是开发公司表示已经起诉,不给我办理交房手续。”沈女士无奈地说。

(因为开发商起诉,沈女士迟迟拿不到商品房的钥匙)

(因为开发商起诉,沈女士迟迟拿不到商品房的钥匙)

针对沈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多次联系康桥郡售楼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向上级汇报后进行回复,截止记者发稿时,暂未接到相关问题的回复。

律师说法:

过错方为开发公司 起诉业主不合理

针对沈女士的问题,山东鼎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汲川认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条例规定,在售商品房在没有取得综合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拒绝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在沈女士办理交房过程中,因开发商不能提供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沈女士拒绝办理交房手续并无过错。开发商以沈女士逾期办理交房手续为由起诉,与现行法规条例相悖。”汲川律师表示,双方争议非业主个人原因导致商品房交付延期,责任应由开发公司承担。此类开发商起诉业主的案件,非常罕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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