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球队待遇不同 中国足协解惑答疑
2010年02月23日 12:4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沈晨)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被降级,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则被取消注册资格。三支“涉假”俱乐部“待遇”各不相同,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发言人周明律师23日上午在此间做出了相应的解释。

周明解释指出:“对俱乐部而言,取消注册资格,相当于极刑,这个俱乐部实体以后就不能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据介绍,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被取消注册资格后,如有其他资金介入购买该俱乐部进行重组,重组后的球队将从中乙联赛开始打起。

为什么唯独对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处以“极刑”,主要是因为该俱乐部在2009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18轮与四川西部治国足球俱乐部比赛中,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进行私下交易。

“海利丰在2009年出现问题,没有超过两年的追诉时效。而该队在2007年与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以及2007年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与山西路虎俱乐部的两场比赛出现贿赂行为,则都超出了两年的追诉时效。正是因为遵循追诉时效的原则,对三支俱乐部的处罚不相同。”

周明指出:“中国足球的规范化和国家的法律进程一样,都是遵循一定的规律。程序的正义要优于实体的正义,相比较单纯某些案件的个别正义,程序正义才是真正推动中国足球规范化的证据。”

他透露,中国足协今后对类似涉假球队的处罚会更重。

据悉,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三支球队做出处罚之后,各方反应不一。有消息称,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关人士对处罚决定表示不满,认为有失公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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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晨   编辑: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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