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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实德——一座城市的足球记忆

2012-11-02 11:37 0人参与 0条评论

大连足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建国前的殖民时期;大连队的历史,从1984年开始。大连作为传统的足球城,当年组队当年即冲甲成功;而大连足球职业联赛历史,从1994年夺得职业联赛首个冠军开始,我们要给你讲的故事也是从1994年之后开始的,然后漫延18年,直到“八冠王”无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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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方正宇

有关“阿尔滨实德合并”或者“阿尔滨收购实德”之类的传闻,早在几个月前就已浮出水面,所有人都已经准备接受“合二为一”的结果。没想到中国足协却在此时突然喊停,令人不得不重新审视两家俱乐部在合并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障碍。

阿尔滨为什么不能合并实德?

如果只是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合并本是件相对简单的事情。《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简单点说,就是合并存在着两种模式,一种是A+B=A,另一种是A+B=C。而在本次事件中,阿尔滨方面显然希望实施前一种方案,也就是针对实德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最后在保留阿尔滨这个“壳”的同时解散实德。

图:八星实德19年终告别 球员挥别球迷泣不成声

那么合并之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简单点说,就是两家原先的资产都归新公司。所以之前根据很多人的逻辑,球员似乎正是实德最重要的一块“资产”,合并之后自然就应该归阿尔滨所有。

可问题在于,足球圈内的问题,并不是只靠一部《公司法》就能解决的。至于球员,也不能简单视为公司的“资产”。实际上,国际足坛针对球员所有权采取了相对其他行业具有特殊性的转会制度,球员如果要从一家俱乐部转会到另一家俱乐部,必须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而对办理手续制定操作细则的权利,则在国际足联乃至中国足协这里。换句话说,在球员转会的问题上,最终还是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相应制度说了算。

而在两家俱乐部合并过程中球员能否同时合并的问题,相应制度经历过多次调整。在足球职业化尚不发达的年代,对于合并的限制还比较少。比如著名的桑普多利亚,就在1946年由桑普埃尔达雷纳人和安德雷亚多利亚这两家热那亚当地俱乐部合并而成。包括在中国足坛,2007年初也曾见证过上海申花与上海联城之间的合并,当时在联城被注销之后,其球员随之加入到新申花的阵容之中。原因是根据中国足协当时的规定,即便在俱乐部解散的情况下,球员所有权在两年内仍然归俱乐部所有。

但也就在2007年,国际足联修改了《球员转会与身份规章》,其中规定:“俱乐部在破产、清盘、解散和违反其他规则引发处罚时,其旗下球员将获得自由身。”接下来在2008年,中国足协为此修改了《运动员身份和转会规定》,规定因俱乐部解散、破产或无能力维持正常活动,或因俱乐部不再在中国足协注册(包括被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而不能参加比赛的队员”将自由转会。

也就是说,和当年联城在被注销情况下仍然可以将球员注入申花的政策背景不同,根据最新的规定,如果实德进行注销,那么其球员将集体变成自由身。在这种情况下,阿尔滨如果希望吸纳实德阵中的骨干力量,那么相对于其它俱乐部来说没有任何优先权可言,必须在球员争夺战中面临激烈竞争。而且由于并非合并加入,所以阿尔滨在吸收这批实德球员的过程中,将占用其下赛季引进内援的名额。如果将现有的“5+3”名额全都用在实德球员身上,阿尔滨也就失去了继续引进其他内援的资格。

足协的行政干预来晚了

在阻止实德阿尔滨进行合并的过程中,中国足协搬出了一系列条文规定,来说明合并过程所存在的违规之处。或许,这些规定本身并没有错。可是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规定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定下,至于合并传闻也已经传了数月之久,可是来自中国足协的行政干预却为何姗姗来迟?又或者说,在阿尔滨已经为购并投入大量资源之后,中国足协如今的出面阻扰,是否存在着“上屋抽梯”的嫌疑?

要知道,由于集团近年来所面临的困境,实德早已在财政上面临捉襟见肘的困境。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俱乐部处于被大连市足协托管的状态,至于球员、教练等人的工资,表面上是由大连市足协发放,实际上则是阿尔滨在背后买单。而在差不多两个月之前,更有多家媒体爆出了实德阿尔滨将在赛季结束时进行合并的消息。

图:赵明阳(左)帮实德垫付的4亿元有可能打了水漂。

对于中国足协来说,目前固然可以推说此前没有收到两家俱乐部有关合并的申请报告,但实际上,作为中国足球的管理者,怎么可能对于上述传闻一无所知?实际上,足协内部也早已传出针对大连足球合并制定预案的说法。那么在发现联赛内部可能出现俱乐部合并这种重大变故的情况下,中国足协当然应该首先探讨合并在现行规则下的可行性。如果规则不允许,那么无论传闻的真实性到底有多高,中国足协及时出面对于相关规则进行解释和宣讲总是个正确而必要的决定。

如果当时就宣布合并在技术上不可行,那么阿尔滨未必会在前期投入巨资,实德也可以早早寻找其它有可能的买家。至于现在的情况,则是在交易各方都以为自己获得“默许”的情况下,而且已经为此投入大量财力和精力之后,中国足协却在最后关头出面强调合并不符合规则,客观上就是让事件各方都成为了被玩弄的对象。

尤其在此前有过申花联城进行合并的例子面前,作为阿尔滨一方,很容易产生可以照搬前例的错觉,却忽视了规则在最近几年里出现的变化。那么作为修改规则的一方,中国足协也就存在更多需要向俱乐部提醒这种变化的义务,而不是始终处于消极等待的状态,直到最后一刻才扮演规则的捍卫者。

在最近两年里,中国足坛迎来了久违多年的繁华景象,以恒大、阿尔滨为代表的企业纷纷对中超俱乐部投入巨资,从而带动了整个市场的热度。对于中国足协来说,这原本是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发展机遇。但如果要保持乃至推升热度,中国足协首先必须学会的,就是对于投资者表现出起码的尊重。从阿尔滨的角度来看,即便已经投入了那么多真金白银,却仍然无法从中国足协那里获得一句事前的提醒或者警告,显然是一种会令人寒心的境遇。如果这股寒意未来在更多俱乐部那里得到蔓延,那么如今来之不易的热度,或许又会面临迅速冷却的威胁。

不靠谱的足协让投资人成了受害者

利用现有条文阻止阿尔滨直接获得实德球员,中国足协或许在规则层面成为赢家,却在道义上丢失了分数。更何况,即便在规则体系内,阿尔滨目前也并非只有委曲求全这一条路可走。倘若事态朝着矛盾激化的方向发展,未来或许会出现一些颇具戏剧性的结果。

比如说,既然中国足协不允许阿尔滨直接收购处于同一联赛的实德,也不接受实德球员自动加入阿尔滨的方案,那么阿尔滨索性就放弃收购实德之后将其注销这条直接路径,而是可以安排一家背地里存在一定关联性的公司,由其间接出面接手实德,也就是继续保留这个“壳”资源。

图:足协关键时刻不作为是对足球投资人热情的打击。

当然,以上设想暂时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实际操作中还会遇到一系列问题。但至少通过这种设想,可以发现中国足协一旦堵死了俱乐部寻求正常交易的路径,那么就很容易滋生各种歪门邪道的想法,最后反而给自己制造出更大的麻烦。

另外如果出现这种局面,那么随着实德继续占据一个中超名额,原先被认为“死里逃生”的申鑫,却将面临被第二次执行“死刑”的悲惨境地。对于这支强调技术配合的球队来说,今年在中超陷入降级境遇本身已是一个悲剧,而在几乎看到保级曙光的情况下,最后却由于中国足协方面的问题而无缘留守中超,这种心理上的打击未免太过残忍。

同样有可能成为受害者的,还有无数中国足球的潜在投资者。根据传闻,实德方面当初曾开出以5000万元价格出让中超资格的条件,这对不少老板都构成了吸引力。只是由于大连市政府方面不希望实德外迁,才确定了阿尔滨与实德进行合并的方案。

现在回过头来看,倘若中国足协一开始就说明这个合并方面的不可行之处,那么实德本可以吸引到更多的买家。然而直到现在才喊停,则意味着实德即便要重新找买家,留给后者的时间也变得极为有限,毕竟中超转会窗口只剩下20天就将开启。而且新买家除了承担实德的原有债务之外,还需要面对与阿尔滨之间的复杂交割,其入主难度相比几个月前要大得多。可见中国足协当初的消极不作为,为现今埋下了多么巨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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